深圳首部区域协同立法地方性法规出台 深莞携手共护茅洲河一泓清水永续
过去“各管一段”,如今“一条河流、一套规则、一体治理”,法治保障之下,茅洲河治理将迈向新阶段。近日,《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》《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》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,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。这是深圳与东莞协同开展的立法项目,也是深圳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。
茅洲河是深莞界河,由于流域内经济和人口爆发式增长,每天曾有大量污水排入,一度成为珠三角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。过去十年,深莞携手推进茅洲河流域综合治理,实现了从“污染典型”到“生态典范”的历史蝶变。目前,茅洲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。 流域治理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,茅洲河流域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,纵向涵盖省、市、区、街道、社区五级,横向跨越深莞两地。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,深圳东莞两市协同立法,固化在流域治理保护中形成的有效经验,构建长效、稳定、制度化的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,全面提升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。 此次立法采用“小快灵”模式,两市法规文本基本一致。为构建顺畅的沟通协商机制,《规定》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重点就水资源保护和利用、水环境联合监测、重大项目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进行协商。同时,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规划编制协商,确保规划目标协调统一、规划措施相互衔接,从源头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误解而产生意见和分歧。 值得一提的是,立法不仅关注环境治理,也注重挖掘流域文化和经济价值,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协同发展。明确深莞共同加强对流域内历史文化遗产、治理文化的保护、研究与交流合作,挖掘和丰富茅洲河流域文化内涵。加强对赛龙舟等体现流域民俗风情特色活动的支持与宣传推介,发挥相关展示场馆作用,展现茅洲河历史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果。同时促进流域经济发展,共同提升滨水空间的服务功能与智慧化水平,合理布局流域周边产业,共同推动流域产业绿色升级与创新发展。 “跨流域保护治理一直是江河保护的难点,此次《规定》的出台,为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‘一河共治’提供了法治保障。”市人大代表黄振辉表示,深莞两地人大代表将共同宣传好这项创新立法,并监督落地实施,守护好茅洲河一泓清水永续。
责任编辑:张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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