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》出台 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
据“中国民政”微信公众号7月7日消息,民政部近日公布了部门规章《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行政区划代码作为依法依规确定、公布的行政区划建制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数字代码,是其法定主体地位的重要标识,反映其行政层级、隶属关系、建制类型等关键信息,是重要的基础数字代码,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各领域。《办法》共20条,主要围绕行政区划代码的确定、公布、应用及其管理作出规定。
《办法》明确县级及以上代码由民政部确定,乡级代码由省级民政部门确定。其中,对于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划调整,规定由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提请省级民政部门确定代码,确保代码确定的规范性和应用的便利性。
行政区划代码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公民日常生活等方面应用十分广泛。为确保各方面及时准确获取代码信息,《办法》对代码公布作出两方面规定:
建立公告公布制度。为确保代码确定后各方面及时准确获取权威信息,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公告形式公布新确定的代码。
建立集中发布制度。考虑到各方面对年末、年中重要时间节点代码全量信息的需求,规定民政部每年发布一次全国代码全量信息、省级民政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本地区乡级代码全量信息,便于社会使用及追溯查询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
责任编辑:张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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